2010-01-01 00:00
歐洲商務學院:台灣創新能力 亞洲第2
經建會援引歐洲商務學院(EBS)最新的「2009到2010年創新發展報告」指出,台灣在131個接受評比的國家中,創新能力指標排名高居全球第13、亞洲第2,亞洲國家中只落後新加坡。
EBS的報告一共有五項指標,分別是體制環境;人力資本、訓練及社會包容;法令規章架構;研究與發展及資通訊 (ICT)技術使用,排名最好的是研究與發展一項,高達全球第1,最差的是法令規章架構,為全球第39;整體排名為全球第13。
經建會特地比較亞洲四小龍,發現我國在專利權及商標、研究與發展基礎建設、電話通訊等項排名領先其他三國;香港在國家政策評量排名第1;新加坡在基礎建設品質明顯超前。
經建會指出,EBS的全球創新發展報告前10名國家中,有8個屬於歐美國家,前5名的國家分別為瑞典、芬蘭、美國、瑞士、荷蘭。台灣排名第13,在亞洲國家中僅落後於新加坡 (第6),領先日本 (第15)、香港(第16)、韓國(第19)及中國大陸(第65)。
經建會說,EBS是第一年發布報告,未來會密切注意EBS的年度發表內容,將透過「國際評比改善專案小組」平台,對我國被評比落後的指標研擬因應政策,以改善發展環境。
EBS的報告一共有五項指標,分別是體制環境;人力資本、訓練及社會包容;法令規章架構;研究與發展及資通訊 (ICT)技術使用,排名最好的是研究與發展一項,高達全球第1,最差的是法令規章架構,為全球第39;整體排名為全球第13。
經建會特地比較亞洲四小龍,發現我國在專利權及商標、研究與發展基礎建設、電話通訊等項排名領先其他三國;香港在國家政策評量排名第1;新加坡在基礎建設品質明顯超前。
經建會指出,EBS的全球創新發展報告前10名國家中,有8個屬於歐美國家,前5名的國家分別為瑞典、芬蘭、美國、瑞士、荷蘭。台灣排名第13,在亞洲國家中僅落後於新加坡 (第6),領先日本 (第15)、香港(第16)、韓國(第19)及中國大陸(第65)。
經建會說,EBS是第一年發布報告,未來會密切注意EBS的年度發表內容,將透過「國際評比改善專案小組」平台,對我國被評比落後的指標研擬因應政策,以改善發展環境。
證券金融業 | 聯合許玉君 | 點閱(???)
留言板─產業動態新聞訪客回應